2016/04/20

臉書停用帳號一事,是抱怨文

剛剛在無預警下,偉大的臉書將我從2009年申請的臉書帳號停用,七年來第一次被停用,我不清楚代表著什麼意思,在此之前有很多次的被檢舉經驗,通常都是一天後經過電子信箱就復權,但是今天的停用在我看完臉書政策說明後,整個內心髒話四起,幹

我們的政策

  • 帳號必須列出您的真實姓名。
  • 個人帳號僅限於代表個別用戶。使用個人檔案來代表您本身以外的任何事物(如名人、寵物、想法或物件等),均已違反 Facebook 政策。
  • 禁止假冒任何人事物。
  • 同時保有多個帳號即違反了 Facebook 政策。
  • 嚴禁意圖利用帳號發送垃圾訊息或騷擾他人的行為。

是的,如上面所述,身為一個每日自我反省數次的人,我三分鐘省思後,發現只有兩處明顯違反政策,但是該死的為什麼七年後才停用帳號,北七嗎,不能理解啊?如果臉書有針對實名審查機制,應該全面修改方式,不該給予模稜兩可空間,如果是被其他用戶檢舉,也應該平等地寄送一封電子郵件讓我知道理由,而不是直接像審判一樣直接停用帳號,停用後才瞭解原來復原帳號,居然是要求上傳真實身份證,我的天啊!這當然是不可能的事情啊,我連去相信跟再三保證的購物網站都會在付錢訂購完成後的當下收到車貸借款狗屁廣告電話了,怎麼可能相信「企業臉書」會好好保存跟規矩使用我的身份證,靠,真的再一次當人北七。

請問你叫我去哪裡生出例如下面這張這種真實身份證(咦?),除了冒著偽造文書風險外,我想不到其他辦法。



關於政策,也是諸多不合理規定,禁止假冒人事物這項,今天都有劉備、張飛、孫中山、織田信長等歷史人物創設臉書帳號,結果這項政策完全限制了創意,假冒人事物違反臉書什麼?違反社群精神嗎?臉書今天做實名制,但是卻忽略網路匿名文化本身的多樣性與創造力,今天可以開設各種人事物當作粉絲專頁,卻不能有狗、貓、鍵盤、馬桶、牙刷的獨立帳號,況且臉書帳號和粉絲專頁功能也大不相同,要解讀成防止詐騙也過於牽強,總之,我個人反對網路實名制,這政策只是為了臉書配合某政府做為資訊檢查和商業資料收集等等廣告利益設置的陷阱,更陰謀論講,哪天臉書也可以配合政府把個人資料、甚至各種習慣和活動區域出賣給政府來監視人民,不無可能性,那些使用同意書根本全是賣身契,所以,完全沒有好處,臉書實名制去死吧。

至於多分身問題,我根本沒有,就算有也關你屁事,完畢。

發送垃圾訊息或騷擾他人的行為,如果經常性到臉友、粉絲頁面進行互動和留言筆戰,這些都算是騷擾的話,那是誰在認定?臉書法院法官嗎?啊怎沒有請我去開庭呢幹,這政策大概是帳號被停唯二原因,不過同上述所講過,也要寄送一份被檢舉內容給加害者,假設今天我很機掰的酸人,被酸者在不爽每送檢舉酸文,造成已放入感情的臉書帳號被停用,臉書你沒有責任發一則通知給我嗎?這不算是先斬後奏嗎?不,完全沒奏,只剩:哈囉,想復原就把你身份證交出來審查呦,科科。

「你媽啦,幹」

最後冷靜反思
其實兩天前才在臉書網誌寫下開始做不按讚的行動,裡頭大約寫下關於不按讚的原因理由,這下臉書剛好把我帳號奪走,萬幸的講,剛好可以讓自己不要因為任何臉書上的通知或是留言或者大量資訊,搞的過於焦慮,幾乎到了不看不回不行影響日常,完全讓臉書變成自己日常生活,當兩天前我紀錄完後,發現自己還是擺脫不了沈迷各種推文留言講幹話的習慣,希望以後還是經常把一些自我性質的紀錄寫在這邊,當作一種訓練,即使已經不會再回去開設另一個帳號了,因此寫完這篇文,紀錄著傷心難過且對七年的帳號說一聲:永遠不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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